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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 | |||||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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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旅行社的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特此通知。 200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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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guilin668 责任编辑:guilin668 | |||||
|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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